疫情时期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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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时期现金(疫情期间现金流通特征)
疫情期间捐赠现金税务处理疫情期间捐赠现金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的内容处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疫情期间捐赠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营业外支出”以及可能的“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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