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捐赠现金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通过特定渠道捐赠: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公司疫情捐献的税务处理主要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税前全额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公司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疫情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通过特定渠道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疫情期间捐赠现金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8点的内容处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自产产品的账务处理,怎么做会计分录?
1、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货物的税务处理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得,疫情期间企业捐赠货物的涉税处理如下:可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
2、捐赠现金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捐赠实物 发生捐赠支出时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重点内容: 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无论现金还是实物,均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3、对外捐赠一般会碰到一个业务难点,那就是关于捐赠业务的涉税处理,对外捐赠时,增值税应做以下处理:一般情况下,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捐赠给其他个人或单位的,视同为对外销售货物。如果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等国家机关捐赠物资的,免征增值税。
4、企业自产产品对外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这一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发生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包括捐赠支出等。在此场景下,它代表了企业因捐赠自产产品而产生的支出。贷:库存商品这一科目反映了企业捐赠出的自产产品的成本。捐赠产品时,企业需要将这部分产品的成本从库存商品中转出。
5、疫情期间,社会许多爱心人士、企业积极捐赠物资,助力疫情防控。
疫情企业捐赠税务处理
1、疫情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通过特定渠道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2、疫情捐赠物资一般不需要进项税转出。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的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说明: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捐赠支出,同时减少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相应的销项税额。
3、公司疫情捐献的税务处理主要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税前全额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公司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4、疫情期间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通过特定渠道捐赠: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5、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货物的税务处理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得,疫情期间企业捐赠货物的涉税处理如下:可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
疫情期间公益捐赠不开票可以免税吗?
支持疫情防控,如果个人向医院直接进行公益捐赠,是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的。
为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单位、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及购买的货物,假设进行无偿捐赠,则可以获得免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税收优惠。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捐赠货物可以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医院捐赠等方式。
捐赠人凭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对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的行为,可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无偿捐赠货物的税收优惠:对于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申报方式:企业: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需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应对疫情,无偿捐赠免增值税、免消费税怎么回事?
1、为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单位、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及购买的货物,假设进行无偿捐赠,则可以获得免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税收优惠。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捐赠货物可以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医院捐赠等方式。
2、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无偿捐赠货物的税收优惠:对于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申报方式:企业: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需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4、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
5、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税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6、捐赠人凭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对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的行为,可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疫情公益性捐赠会计分录
捐赠现金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捐赠实物 发生捐赠支出时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重点内容: 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无论现金还是实物,均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货物的税务处理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得,疫情期间企业捐赠货物的涉税处理如下:可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
疫情捐赠物品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疫情捐赠物品,应通过“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库存商品”等科目进行核算,税费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会计上列入营业外支出,满足条件的用于疫情的有税收优惠,在纳税申报的时候可以单独填报入优惠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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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税务疫情捐款(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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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疫情期间捐赠现金税务处理 疫情期间捐赠支出的税务处理如下: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通过特定渠道捐赠: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